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工作进行改进优化,相关措施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3日国土资源部就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介绍,《通知》提出简化改进审查内容,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同时也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用途管制,确保最严格地落实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7项措施:
一是简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的审查;
二是简化对补充耕地和征地补偿等的审查;
三是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
四是改进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
五是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
六是改进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
七是适当缩小用地预审范围。
庄少勤指出,本次改进主要对审查内容和申报要件进行了简化。例如,用地预审环节只保留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是否符合供地政策3项审查内容;取消了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4项审查内容;对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材料也进行简化。
预计改进后,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卷时间可明显缩短,从组卷到完成用地预审时间基本可缩短至原来的一半。
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的问题,庄少勤表示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从2017年4月起将全面按新要求受理,在过渡期内,行政相对人既可以按照原有要求报件,也可以按照新的要求报件,国土资源部都将按程序抓紧办理,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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