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0871-63104177
  • 微信服务:YNZLDK [输入微信号关注]
  • 电话传真:0871-63104177
  • 官方网址:http://www.ynzldk.com
  • 联系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93号省有色地质局附楼3- 4楼[电子地图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
浏览:次:    发布时间:2016/4/11 8:55:17    关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下称《规程》),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通知称,这次《规程》的修订,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煤矿事故教训,体现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体现了我国煤矿先进生产力水平和科技装备发展的最新成果,体现了煤矿安全生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规程》对于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改善煤炭工业技术面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规程》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由原来的751条精简为721条,进一步提高了安全准入门槛。一是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矿井开采强度。新建大中型矿井采深(第一水平)不超过1000米,改扩建大中型矿井采深不超过1200米,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采深不超过600米;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二是严格矿井通风要求。新建、扩建矿井应当布置专用回风井;新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当采用分区式通风或者对角式通风。三是严格新建灾害较重矿井的生产规模。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90万吨/年,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一致。四是严格小型煤矿供电线路的要求。删去了“年产6万吨以下(不含6万吨)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的要求,实现了大小矿一个标准,有利于推动小煤矿淘汰退出。五是严禁使用专用排瓦斯巷。专用排瓦斯巷在排放瓦斯时浓度不可控,实际会形成“瓦斯库”。删除专用排瓦斯巷规定,就是要倒逼企业落实瓦斯先抽后采要求,实现抽采达标、抽掘采平衡,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精心做好《规程》宣传贯彻的各项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制订《规程》宣传贯彻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规程》对标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认真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各煤矿企业(煤矿)的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要带头学《规程》、懂《规程》、讲《规程》、用《规程》。各煤矿企业要利用岗前培训、继续教育、班前会等形式,加大对井下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来源:中国矿业报 中林设计 整理)

首页 | 走进中林 | 专业服务 | 资质荣誉 | 工程业绩 | 品牌工程 | 新闻中心 | 质量体系 | 人力资源 | 联系我们 | 中林题吧
版权所有 云南中林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请、勿使用网站内容
业务咨询:0871-63104177 传真:0871-63104177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93号省有色地质局附楼4楼[电子地图
备案号: 滇ICP备11002772号-2